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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總觀點
【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有關14周產假及延長至5天侍產假事宜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有關14周產假及延長至5天侍產假事宜

首先,感謝 閣下就社總提出施政報告建議後的回覆,本會將仔細研究後作出回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在《2018施政報告》「侍產假和產假」中指出會盡快修訂《2018 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懷孕僱員產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有關安排於公務員即時生效。及建議將法定侍產假由目前的3天增至5天。
社總 敬希 閣下回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以「作為良好僱主的榜樣」的呼籲,讓香港人均可即時受惠於這項措施。本會促請 閣下向屬下的社會福利署發出行政通告:按照行政長官對公務員產假的新安排,令資助服務的員工與公務員同樣在無需等候法例修定程序完成的情況下,應盡早於各社福機構落實女性僱員享有14周產假的保障及5天男士侍產假。敬候 賜覆。謝謝。

 

工作愉快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
倫智偉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