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總消息
社總觀點
社總建議社福機構須做好的兩件事,制定不同風險的應對及通報機制:

社總認為,除醫護人員外,業界中的院舍同工、安老服務同工、復康服務同工,這半年期間付出的努力也同樣是舉足輕重。可是,面對疫情,整個社福界也沒有過往經驗可作參考;現時的SQS,無助同工處理疫情!
 

若果做得不完善,情有可原,但機構不必逃避承認疏忽,因為每一間機構都有機會因經驗所限,未必能全面制定應對和通報機制,導致有不少可改善的空間。最重要是機構願意汲取經驗再立即改善,讓同工明白機構已努力應對,亦需要同工給予建議,上下一心,共同抗疫,勿忽視不同崗位的員工和服務使用者的知情權,也請與各機構職工會或關注組通力合作。
 

社總建議社福機構須做好的兩件事,制定不同風險的應對及通報機制:

(1) 訂定單位風險級別:因應有確診風險、緊密接觸者、進行檢測中、初步確診或確診的職員或服務使用者,制定不同風險級別;


(2) 增加透明度及及早通報各對象:對象應包括相關緊密接觸的員工、同單位工作的員工、有往來的其他單位員工、全機構員工、對外公眾、服務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