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會所獲得的消息,警方近日接觸了最少兩間 NGOs,就某某慈善基金邀請同工協助調查,情況非常特殊。
調查某某慈善基金
據聞該「基金」的管理組織是二百警力的搜查和打擊的對象!警方就同工申請「基金」的計劃內容與目的展開查問;接到通知的同工,被要求協助調查,頓感愕然。
NGOs 申請外界撥款,只為弱勢社群推展服務,光明磊落,事無不可告人,所以,本會認為警方的行動並非針對曾接受「基金」資助的 NGOs,目標乃是「基金」創辦及管理機構。話雖如此,今天警方的目標不是 NGOs,但他朝警方會否為求索取任何可打擊其目標的一切資料,而會突然要求搜查相關的 NGOs 服務單位?同工又會否會像港台編導般,高調地被帶返警署?申請撥款推行服務,變成串媒洗黑錢,看來發生的機會不是零可能。
同工可否選擇不飲咖啡?
警方要求同工協助調查,同工是有權拒絕的。拒絕協助,並不是誤導或阻礙警察調查工作;若時間上可行,同工願意協助警方一下,同工亦可反要求警方遷就同工的工作時間,另擇時間地點,而非隨傳隨到;同工亦要以防萬一,儘可能要求機構安排律師即場陪同,或事前為同工準備,因協助調查變成拘捕,已不是奇聞。
業界申請外界撥款,是因為撥款組織認同業界服務之重要,同時,申請者亦有為弱勢社群提供社署資助範圍以外的服務項目之決心。請同工確認初心,不需自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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