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總消息
社總觀點
請克制使用註銷的權力

 

政府提出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修訂於今年7月在立法會通過,包括改組社工註冊局(註冊局),民選成員由過半減至約三成,另外又新增有限期註銷社工註冊的權力,最高可達5年。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表示,長時間或無了期的註銷註冊,等同中斷甚至終止這些社工的工作機會和職業生涯,認為當中展現的價值與社工不太吻合,強調曾犯事者投身專業正是很好的模範,社會應容許人改過自新、浪子回頭。

▍ 註冊局主席:改組後對社工要求提高

註冊局改組半年以來至少註銷14名社工的註冊,其中3人是被永遠註銷,包括在47人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鍾錦麟和施德來,以及干犯猥褻侵犯罪的社工徐尚暘。10月註冊局登報公告11人因干犯不同罪行而被註銷社工註冊3個月至3年不等,其中8人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案件有關。當中一人在罪成後曾獲上屆註冊局續牌。註冊局主席許宗盛當時表示,正重新審視曾干犯刑事罪並在上屆獲續牌的個案,承認改組後對社工要求提高,希望改善社工形象及增加公眾信心。

社總就新一屆註冊局的行動提出多項疑問,包括懲處當中有沒有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及機制 、已懲處的罪行是否不會再次受罰,以及有註銷期與沒有註銷期有何分別。社總會長張志偉表示,過往註冊局只會決定是否批准續牌,沒規定被拒續牌者何時可再作申請,但新例下可停牌最多5年,「其實等於我這個career要完結」。他認為停牌半年至一年已非常嚴重,促請註冊局使用這權力時應克制,因為犯事者已因被定罪而受罰甚至坐牢,可能在過程中已有深切反思和徹底的改變。

▍ 社總會長:做法與社工價值觀不吻合

「一個犯過事的朋友,他改過自新並投身專業,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模範、很正面的信息。」張志偉指出,在社工的介入中也會有「同路人」、「朋輩輔導員」等角色,過往更曾有干犯過嚴重罪行,甚至曾吸毒販毒的人,經歷深切的反省和改變後,再讀社工入行,當中也有做得非常出色的,而這對社會、社工行業,以至服務使用者都是一個很好的模範,展示社會真的容許人改過自新,不會將一次錯誤視為終身,而每一個制度中不同的環節,都在傳達社會的價值觀,認為無論是甚麼行業,都應接納浪子回頭。

張志偉指出,原本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是一個整體,包括其權力和組成,但在社會轉變下,政府提出修例,增加了權力、改變了組成,而其組成其實非常影響它如何執行其權力,以往是8人民選7人委任,某程度是反映民選代表的價值觀,而改組後大部分是委任,所以代表的是接受政府委任的人的取向,而現在也看到他們的取向與以往民選出來的有所不同,對寬容或改過自新的想法,接納程度似乎小很多。

「這個態度或價值其實我們社工可能不太吻合,因為我們不應有很強的價值判斷:『你一定不行的!』、『你犯了事一定是壞人!』我們做case也不會這樣,我們教書也不會這樣講、我們的學生學的也不是這樣。」張志偉擔心,現時註冊局的做法,其實正在展現不同的價值,或者會令社工受到影響,以至懷疑社工是否要秉持原來的價值。

社總稱曾向註冊局查詢,但來回信件中均無正面回應其疑問。註冊局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本台查詢。

文:低聲道 Lik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