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總消息
社總觀點
【自殺未遂未成年少女被捕後的創傷經歷】
社總一直關注市民於被捕後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帶來不能磨滅的創傷。上星期收到 Stand With You創辦人吳傲雪的轉介,一位未成年的少女「K 同學」去年 9 月被捕,期間經歷不少不合理和不人道的對待,導致心理創傷,更因此而自殺三次。「K同學」的經歷讓受到相同待遇的人明白自己並非孤單一人,大家需要彼此支援。同時,要讓社署不能對於警方忽視人權視而不見,社署必須作出介入,以保護兒童。
《同工含冤入獄,哀大於怒,憂大於恐!》
社工在反送中運動中,市民面對警方暴力的鎮壓,社工手執註冊證,不怯身份展露人前,充當緩衝,避免衝突加劇,但最後卻被判入獄一年。昨日收到如此不公的裁決消息,令社福業界上下悲從中來,複雜心情久久難以平伏。在此刻,姑且讓我們暫時收起理性,在此抒發心裡的悲痛!
【縱只有微光,也要堅守公義】記社工家棟上庭
互撐心連心
今天下午在法院,有一個年青人聽到判決後傷心難過得不停落淚,我睇住佢垂下頭,涕淚連連,內心十分痛!
家棟是一個年青人,他為了公義去做人道支援,那位年青人為了撐另一位手足所以到場,或許大家都是心連心.....他的媽媽跟兒子說,上次她聽到有另一位手足被判罪成時也哭了,現在你明白我的心情了。
守護裡的傷痕 2020 06 09 @陣地社工
一年前的今天,百萬人大遊行,揭開反修例抗爭的序幕,一年後的今天,遊行已被打壓被禁止,連市民在街上也被警員驅趕被喝罵。
晚上大約21:58於中環,陣地社工在行人路上觀察,突然一位仿如情緒失控的便衣警員以胡椒噴霧襲擊,社工再次表明身份表示正在進行人道支援工作,換來該警員的一句:「社工大晒呀?」稍後其他警員見狀將失控同袍拉走。
《如何忠誠勇毅地執行警司警誡?》
[前言]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天表示,警方會因應個別情况,考慮以警司警誡等方式,取代檢控被捕年輕人,但需符合案情「不是最嚴重」、被捕者有悔意等條件。業界對警司警誡一向抱有正面態度,因它免除青少年步入正規司法程序帶來的標籤;但以現時警方被受質疑的執法手法,恐怕會帶來更多的猜疑和問題。
【行動果斷的濫捕】@陣地社工
當鄧炳強形容警方昨日行動成功,果斷執法,效率有目共暏,但這個效率,是多麼的冷冰,置市民安危於不顧,更以大家的人權和自由作代價。
魚網式大圍捕
社工昨日看見由銅鑼灣至中環,不斷出現「地籠」魚網式的大圍濫捕,大批在行人路上或天橋的市民,不論他們是否響應網上呼籲的行動,或只是因路過看見防暴出現而嗌口號或唱歌,甚或只是上班上學的路人,全被防暴突然無差別地濫捕,最後有超過600人被捕,令律師、被捕者家屬和人道支援社工都疲於奔命,連扣留被捕者的警署也告淪陷,於當日下午被捕的人士,直至翌日零晨時份,也未能被律師或家人尋獲。鄧炳強所說的效率,是以市民享有「出現在行人路上」的自由來換取,即變相實施分區宵禁,當中更沒有宵禁的時間或規則,一切由警方隨心決定,市民若要保命,免被防暴突襲受傷或被捕,只好不要在街上出現,何等的荒謬可悲。
在實踐基督的信仰價值,何謂行公義好憐憫? 文/圖:陣地社工
「行公義好憐憫」是基督徒的普世價值,但其實社工也有著相同的核心價值。陳恩明牧師近日在基督教刊物《時代論壇》中撰文〈致以諾的信〉(註:警隊中的基督徒團契名為以諾團契),勸勉及提醒作為警察的基督徒,反思信仰與自己的工作身份,卻換來警務處前助理處長麥文本回應,指做人處世不應「一刀切」和「以偏概全」,指並非所有警員都是黑色。作為陣地社工,回想過去十一個月,在前線親眼看見的警暴問題;縱使我們不會說所有警員的操守或精神健康有問題,但不少人似乎不願正視當警員不會因其惡行而得到任何懲處時,其他原本非黑色的警員也會被同化,世道亦開始墮落至不堪回首。
<<社總報導>> 記社總總幹事許麗明上庭
主控官遲遲末到,一出庭即再要求休庭:
5月14日早上,社總總幹事許麗明,因應於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在金鐘一帶進行被捕友援時被捕,與另外52位被告準時於9時30分之前已到達法庭。然而,一直等到10時20分仍未開庭,庭內保安跟同事說主控未到。10時33分,正式開庭,本來主控想進行程序,惟羅德泉主任裁判官向主控查問為何遲到,主控表示要整理文件。由於是次提訊目的是要被告轉介到區域法院審訊,但許的代表大律師郭憬憲提出其控罪只屬簡易治罪程序控罪,即《警隊條例》第63條檢控襲警罪,刑罰較輕、最高判監6個月及罰款5,000元的襲擊警務人員罪,不能轉介上區域法院,因此,主控官於開庭4分鐘後(即10時37分),向法官提出要再「整理文件」,須休庭30分鐘。結果是差不多一小時才重新開庭。無論被告、法官或律師團都因主控官的「一整再整」浪費了寶貴時間,當中也花費了納稅人的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