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總消息
社總觀點
【要求社署就兒童及市民受到防暴虐待成立專責小組】記者會新聞稿
本會關注前幾天母親節當日的多宗事件:一)有十二、三歲兒童被帶返警署,警察沒說明任何有法律依據的理由,拒絕在場註冊社工陪同送往警署,且似有嘲笑有關兒童的舉止,忽視兒權權利;二)有警員表示「子女被捕,父母受刑責」之說,有錯誤理解法例之嫌;三)警察在商場地面向對上樓層發射兩枚胡椒球彈,有孩童受影響,令人不安;四)有衝鋒車及兩架「豬籠車」,突然由彌敦道響警號並超高速開車轉入山東街,沒有理會彌敦道及山東街的行車路上聚集了一群採訪中的記者,更有不少正在橫過馬路的行人,加速衝向人群;五)不尊重新聞自由,警察不斷向記者亂射胡椒水以阻礙拍攝防暴警察如何苦待被捕者。
兒女被捕,負刑責豈是父母?籲社署從速指正警方錯誤執法及理解法例
據稱,有警員向一位家長表示,若其兒子再出現在示威活動裡面,就會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票控母親。以此邏輯,豈非涉嫌販毒警員,其直屬上司或警務處長,也要負上刑責? 《保護令》並沒有提及相關刑責 翻查香港法例 213 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當中並沒有相關的刑責。有刑責的項目,是針對協助或誘使受監管的少年人逃離指定處所的人,及對窩藏受監管的少年人的人,以及某人不誠實回答社署職員偵訊問題或阻礙社署職員搜查。哪有一處指出子女被捕,其父母或監護人就會被刑事檢控或票控?
【陣地觀察:防暴獸化。肆無忌憚。施暴製亂?】 文/圖:陣地社工
正值母親節,不少一家大小外出用膳慶祝,同時亦有不少市民於商場內以歌聲表達對政府的不滿,皆因在社會大眾促請政府徹查警暴,特別是不少警察過度傷害市民卻仍未得到審訊,最近更有18位參與「鎮暴」的警察獲得嘉許,包括8.25於荃灣開槍的交警,獎罰不公令市民的不滿持續不減。
【警察無理,法庭執手尾!】 文:陣地社工
「限聚令」的原意,是要避免人群聚集,減少病毒的傳播,本意是很好的!但當它被濫用成為政權的維穩打壓手段,就叫人聞風喪膽! 市民失去逛街的權利 當限聚令逐步放寬,市民終於可以放鬆一點,怎料會在街頭遇上一行數十個荷槍實彈的警察,聲稱是「正常巡邏」,然後市民被重重圍起,原本素未謀面的人也被「聚」起來,然後加控一條「違反限聚令」的罪名;不管你拿著剛剛購物的收據作證,或是表明是二人飯後路過,通通充耳不聞,經常聽到的只有「告就告硬你,有咩留返同法官講!」。
【兩位同工直播解說,所謂限聚令既票控都是把壓力轉移至法庭】
5月8日晚上10點15分開始,兩位社工在旺角食完飯,因見到街上被警方無故stop n search既受驚女孩之,做完情緒支援後,被警方無差別圍住,強說二人與其他7人一齊犯了限聚令。 社工當時要求警方說明原因,但警方只說去法庭交代,對於現場何解票控未能說明原則。
當逛商場也是罪 @陣地社工
筆者在沙田成長,看著新城市廣場落成,相信難忘的音樂噴泉和八佰伴,也陪伴著多少男女老少的成長,許多美好回憶! 2019年7月14日,大批防暴和速龍隊伍衝入商場,荷槍實彈,把一代人對新城市的美好印象
優秀社工的社工血液 @陣地社工
很多不同業界的最高榮譽,都是表揚某些人在自己業界裡的貢獻,說的是自身專業上的堅持,在自己公司有著理想的業績表現,對業界之間的維繫和權益爭取。 到底「優秀社工選舉」是否社工業界的最高榮譽,不同人有不同的想法,甚或有人說小圈子,雖說社工不需要什麼榮譽,但它反映著大眾對社工價值的一些肯定。
【在社會動蕩的日子實踐社工的核心價值】~陣地社工的由來 (社總理事陳虹秀參選優秀社工的自我介紹)
因遇上不尊重智障人士的社工,令系統工程畢業的我毅然報讀港大社工碩士課程,以了解何謂社工的信念。非社工出身的我透過課程和工作,學習從個人、家庭、社會和政策看待個案和其相關的人與事,造就我批判性,多角度和多層次的思考模式。追求公義的心於從事殘疾人士和失業人士服務時慢慢萌芽,讓我明白社會政策如何令弱勢社群不能獲得公平的待遇。那時透過籌組婦女清潔合作社,明白要投放不少資源才可讓一班婦女在自主及公平的原則下經營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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